年12月30日,艾芬通过社交媒体首次针对“术后右眼近乎失明”公开发声。
健康时报年1月7日报道时:
之后:
现在:
艾芬是谁?不用解释了吧。说说艾芬的维权,艾氏维权。
时间轴:
年5月,发现右眼视力急剧下降,医院还没有很正常的开展工作,她医院退休后返聘到爱尔眼科的眼科主任咨询。
5月21日,在爱尔眼科被该主任诊断为:右眼存在白内障、屈光不正的问题。
5月26日,经其推荐,艾芬在爱尔眼科接受了晶状体更换的手术。5分钟手术结束,然后直接回家。
6月3日第二次复查,无异常。
7月9日,发现右眼的视力只剩下了0.1。
10月24日,在爱尔眼科检查过后被告知右眼视网膜脱落,医院手术。
10月25日,医院进行了视网膜脱落的手术治疗。
12月30日,艾芬通过社交媒体首次针对“术后右眼近乎失明”公开发声。
细节:
1.熟人介绍。
2.两方都是专业人士。
3.既然是熟人介绍又都是一个行业的,出现纠纷,私下确定有沟通,无效。
4.视网膜脱离,视力几乎失明,影响大,治疗过程也很痛苦。
5.正因为影响大,钱已经次要的。
从最近接受采访的内容看,她应该没去做鉴定,没有起诉,只是实名举报到相关部门和在自媒体平台每天的实名举报和批评。
她想要什么?可以理解为她接受采访时所说的“道歉,不再害人”,也可以理解为让对方长长记性。
面对医患纠纷时,当然,这里说的患者是指普通人时,医疗圈总习惯说:你应该走法律途径。
面对不理智者,更是如此。
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想让其走法律途径,想说服他走法律途径,行业做过什么努力?
艾芬解释道:“他们给我做假病历,我拿不到真实的东西,鉴定专家也不会得到正确的鉴定结果,法官自然也做不出公正的判决,最后顶多就是给我赔钱,我的诉求不是要钱。”
其实,如果艾芬是个普通人,即使诉求是钱,可能连20万也赔不了。
这也是本号很痛恨那些使劲修改病历等造假行为的原因:病历修改痕迹超一千次,23处重要地方篡改伪造,被判万元
现在去诊所开药,还能经常发些这样的案例:上面写的不是您买的药品名。
监管没跟上,惩罚也没跟上。
艾芬眼睛的悲剧,不是眼科医生的有心之过,但是,出现纠纷后的造假,可能是有心的。
这也是医患纠纷里,患者最不信任医方的地方,哪怕这个患者也是医生。
问题在哪?
??江苏省医药联盟拍了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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