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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共赏从一场裂隙灯争议看医患纠纷

患者无理,医院有错?——从一场“裂隙灯”争议看医患纠纷如何产生

晶报商笑野

  

60多岁的李先生一个多月来一直想不通,一个小小的眼疾,医院医生一次裂隙灯的检查操作之后失明,并最终让他躺到了手术台上。尽管术后痊愈,但住院期间医患之间并不畅顺的沟通,使本就不明就里的李先生更加认定自己是“被住院”。

3月24日,李先生在“深圳新闻网”论坛中发帖讲述了自己的过程。7天后的3月31日,医患双方才终于相对而坐,晶报记者也以患者家属身份陪同前往探查。当日双方对话无果,而这场纠纷,患者对院方的不信任感,倒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裂隙灯照后眼部留“伤口”

去年10月以来,李先生的右医院做过两次激光手术,今年2月26日又开始出血,瘀血在右眼中部形成带状遮挡了部分视线。3月1日,他赶回深圳到该院检查,经该院一位眼科专家推荐,作为患者的他第一次与陈胜医生相见。李先生说,诊疗前跟陈胜沟通,希望保守治疗,如有必要也可手术。“陈胜没回答。坐下后,他用很强很窄的裂隙灯光照射我右眼,它像把刀。我感到以往接受同项检查时从未有过的难受。”据李先生回忆,陈胜并没因为他表示“受不了”而停止操作。

回到家,药力消失后,李先生睁开右眼,“奇迹”发生了——带状物和斑点都消失了。但同时又叫他慌张的是,感到右眼上出现了两道口子,“一长一短,竖着。”李先生心想,那是陈医生不小心留下的,慢慢会恢复。

然而第二天,原本“心情大好”的李先生被接诊的赵主任告知,“右眼玻璃体上有两道裂缝,很危险要做手术,可临时给你明天加一台手术。”听到这些,李先生“头都大了”,赶紧跟赵主任讲述前一日的经过,“正说着,右眼便开始出血,从那两道口子进入玻璃体,随后视线不清,几个小时后就失明了。”

住院期间多次投诉无应答

见此,赵主任为他开具了住院条,李先生入院并于2日接受了眼部玻璃体切除术、复杂视网膜脱离修复术,他浑浊的右眼玻璃体被抽取,由生理盐水填充。直到3月23日出院,他共花费了1.3万元。

术后当天,李先生心中委屈,不断琢磨,“那两个口子,就是陈胜为‘帮我’实现手术、住院而留下的?”但李先生也着实闹不明白,那“口子”确实是物理伤口吗?3月3日,医院正规渠道——客服中心与院长办公室反映了他的经历,并提出院方对“伤口”进行检查并给予说明的诉求。据李先生讲述,院方一直无人前来了解情况、做出检查、给以回应。“直到12日上午才有一位李医生来电,说明激光不会对人眼造成伤害。”李先生对其重申是“裂隙灯而非激光”并要求院方做书面回应,同时也向客服中心提出了同样的要求。

13日,李先生从客服中心处得知,书面回复需要3个工作日才能做出。但直到24日,出院的李先生才收到那份“病人关系科”落款的回复,落款时间为20日。其内容简单,只是告知裂隙灯是无创检查设备。

医患对话陷僵局是谁之过

迟来的回复,“敷衍的态度”,惹起李先生极大不满,当日,“无奈之下,我在网上写了帖子。”或许由于这份帖子的缘故,3月31日,院方安排刘副院长、门诊部主任邓科长、前文提及的李医生,约李先生面谈,晶报记者也以患者家属的身份列席了谈话。

在这医患双方的首次交流中,李先生表示,自己的诉求是希望弄明白裂隙灯是否能致人眼创伤,陈胜医生是否借此灯使其右眼受伤,而为何李主任也称那两道“伤口”为“裂缝”。此外,李先生还指出,院方迟到的回应与在其住院期间的“不作为”,使得“恢复了的伤口”已无从查验,当对此负责。

关于裂隙灯问题,刘副院长表示,从医学理论与临床而言,该灯既无清除瘀血的功能也无致物理创伤的可能。据他讲述,院方内部调查时,赵主任回忆,“当时见到你右眼玻璃体内有血,呈两个条状,不是‘裂缝’的意思。你感到存在裂缝,可能是因为玻璃体混浊造成的错觉。”邓科长也认为,可能由于对“伤口”先入为主的缘故,李先生误听了赵主任的表述。邓科长认为“裂缝、口子”很可能是“机化条索”。记者就此问到,赵主任是否误判,而“机化条索”与“裂缝”在外观上是否相近时,她表示,并不清楚赵主任当时使用哪一个说法,但很可能是患者误听误判了。

裂隙灯是否能致外伤,陈胜医生是否造成患者眼部外伤,双方都无法以铁证证明各自立场,而患者更是提出希望在上级部门和公证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动物实验判断裂隙灯致眼部外伤的可能性。

而对于李先生对院方“10多天不作为”的指责,李医生认为,可能是由于程序、层级的行政问题所致。邓科长判断,或许是患者未能“找到正规渠道”。当李先生表示自己“正是按照院方指定渠道多次投诉”后,李医生表示,如果沟通没有达到李先生“预期的情况下,仍旧是无效沟通”,李先生觉得“没沟通,可能是当时语言沟通已经达不到(李先生的预期)了。”

争议

裂隙灯:是“刀”或“棉”?

“自己也查过资料”的李老先生认为,只要开启最强度光,并聚缩光束,便可能伤眼,“它像一把刀子,就看怎么用、用于什么目的。”但李医生解释称裂隙灯无此能力,它不像刀,而像“棉花,无法伤人”。

关于裂隙灯可能起到的功用,我市知名眼科专家姚晓明表示,眼科教科书中确将裂隙灯光比喻作“刀”,但实际是为了说明其光是一道切面,它只有检查的功能,“强度远低于日光”。

但晶报记者发现,郭晓霞等五位眼科研究者曾对裂隙灯致视网膜损伤进行病理学观察,并将该实验过程与结论发表在年01期的《眼科研究》中。该论文表示,用裂隙灯对一只猕猴双眼视网膜上共8个部位,以进行随机持续光照,辐射度达.8mWcm~2,每次照射时间均超过分钟。经1个月持续操作与观察,猕猴双眼由于光化学反应出现多种损害,但在此论文未提及物理伤口。

记者手记

医院工作更细一点医患纠纷也许会更少一点

裂隙灯是否能致外伤,陈医生是否导致患者眼部出现物理伤口,这两个问题,我们暂且放下。医学上的事,患者难比医者门儿清,这是已然疑心院方有所遮掩的李老难以在面谈中产生信任的原因。

在“阴谋论”面前一方无法自释,一方难以拆解,双方陷入僵局。所幸,目前李老右眼已无大碍,否则,一个右眼失明且疑心受害的患者,难免会采取比网络发帖更为“不当”的行为以求“维权”。

如果,李老就是陷入了“阴谋论”中,那么,患者对医学的无知自然是其成因之一,而另一原因,甚至是更为重要的致因,也不得不提。李老的讲述中,我们能够清楚看到,对于李老住院期间的投诉与要求,院方的应对算不得积极。而在面谈中,院方三位代表似乎对李老的投诉经历也并不了解,否则便不会将解释从“行政问题”转为“渠道不对”又转为“未达预期”,更不会一个代表说赵主任说的不是“裂缝”而是“瘀血”,另一个却说可能是“机化条索”。

就算李老在纠结一个无趣的问题以及叫人无奈的“阴谋论”,可作为专业的医方、行政工作只是“没有做得很细”的院方,或许可以通过解释、实行复查的方式,早早开解患者的心结。直到患者发帖后,方才正式接待、交流,似乎也显迟缓。而患者发表“维权”贴,是否不当暂且不论,对于老李而言,院方迟缓的应对,是他重要发帖的原因,对此院方是否也能理解呢?

裂隙灯照后眼部留“伤口”?患者偏执?记者无知?

奔森马

 

当写下这个标题时,医院和我的同事正陷于一场风暴之中,或者说,是被推向一场风暴之中。风暴的起源来自患者专业知识的匮乏,助推的则是缺乏社会责任和专业素质的记者。

要了解整个事情的真相,我们要先了解一下事情的脉络。李先生罹患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玻璃体积血致视物不清、遮挡于.3.1来我院门诊求诊,由我的同事陈医生接诊用裂隙灯检查后确诊并转介第二天出诊的玻璃体视网膜病专家赵铁英主任。赵主任接诊后明确诊断并给出治疗方案——住院手术。患者当日住院并行手术治疗。术后恢复良好,视力恢复至0.7,眼前遮挡消失。看到这里,我们似乎应该为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庆幸,为赵主任的妙手回春欢呼,为医患的良好互动而点赞。不过,历史反复告诉我们一个事实,事情并不总依人们的良好愿望来发展。该患者住院期间反复纠结于一个问题:我的住院是陈医生为了让我达到住院的条件而用裂隙灯在我的眼睛划了两个刀口加重了我的病情,这是医德的缺失。这个问题在专业人士看来完全不值得一驳。就像有人跟我们说电话的磁场会杀死人一样无聊。不过,作为非专业人士,患者有这样的疑问应该被我们理解。但是,如果在专业人士进行了详尽的、多次的解释、说明甚至是科普之后,仍然执着于自己的错误的荒谬的观点,这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偏差沟通不畅的问题了。

裂隙灯是什么?裂隙灯的工作原理是什么?裂隙灯有没有杀伤力?其实要回答这些问题,你甚至不需要专业人士来解说,患者完全可以自己上度娘去找到答案。

所谓的裂隙灯,也叫裂隙灯显微镜,是眼科检查必不可少的重要仪器。裂隙灯显微镜由照明系统和双目显微镜组成,它不仅能使表浅的病变观察得十分清楚,而且可以调节焦点和光源宽窄,做成“光学切面”,使深部组织的病变也能清楚地显现。其实从名字我就可以知道,裂隙灯其实就是灯光结合显微镜,用于进行眼部检查的设备。灯光和显微镜正是它的主要构造。而灯光就是我们日常生活所认识的钨丝灯泡,并无特别。

其原理也很简单,是一个英国的叫丁达尔的科学家发现的现象:当一束光线透过胶体,从入射光的垂直方向可以观察到胶体里出现的一条光亮的“通路”,这种现象叫丁达尔现象,也叫丁达尔效应。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看到的这种现象有:夜间手电筒的光柱;阳光透过窗户或门缝照射进屋内;森林里的阳光等等。利用丁达尔原理来观察患者的眼部情况是眼科医生每天必须的工作流程,就像司机每天开车,记者每天采访写稿一样稀松平常。

如果听得懂道理,认得文字,我相信不会有人还会固执地认为每天被眼科医生用于检查患者,甚至可以说是眼科医生的谋生工具的裂隙灯能够伤人!或许,患者是不幸的,不幸地罹患眼疾,某种程度上他是值得同情的。但是,硬将自己的不幸归咎于为其诊治的尽责的医生,则与老人路边跌倒,路人帮扶反被讹有“异曲同工之妙”!路人帮扶被讹使人心倒地、人人自危,而医生被诬则使医者痛心,更使同行有兔死狐悲之感。

好,我们来看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件下半部分是怎么发展的。话说患者在住院期间就一直认为是陈医生用裂隙灯在其眼睛划了两个刀口加重了他的病情,相应地医生当然会解释裂隙灯不是特别的东西,它无法伤人。本来,一般人听了专业的解释,甚至自行科普后,就自然会丢掉自己当初幼稚的想法了。但是,患者李先生自觉也不是等闲之辈,我是没那么容易忽悠的,你们一定是在为陈医生开脱。那么,投诉就是必然的选择了。你投诉,我解释。你再投诉,我再说明!事情似乎陷入了一种困境。

但随着3.24李先生在深圳论坛发文投诉被人用裂隙灯所伤开始,事件的性质实际上已经发生了改变!李先生将自己的臆测和完全缺乏科学根据的论点发到网络上,并对陈医生指名道姓,实际上已经是赤裸裸的诽谤了!!!之后,晶报记者的一篇《裂隙灯照后眼部留“伤口”患者无理,医院有错》的新闻报道,更是在伤口上撒了把盐!这篇报道同样对陈医生指名道姓。该记者伪装成患者家属于3.31医院进行沟通。记者深入一线报道事件的原本,这本没有错。问题是,在没有对事实进行谨慎求证,仔细核实的情况下,为追求轰动、追求时效,就将文稿付印出版,这是极端的不负责任、缺乏职业操守的表现。所以,文中出现裂隙灯是刀是棉的问题就不足为怪了,更遑论,文中用20多年前的动物实验,在持续裂隙灯照射1个月,每次照射分钟后,出现光化学反应的损害,这种贻笑大方的论据来试图支持裂隙灯的伤害性。

我其实好想问这个记者,你那篇20多年前的论文是哪个角落翻出来的?你看懂了他的实验条件和实验结果没有?你知不知道裂隙灯年就已经发明,在我国使用也近半个世纪了?你如果不知道以上的问题答案,为什么你不虚心点请教专业人士?甚至你害怕与人交流,你还可以去图书馆读读书啊!!你知不知道,当初“八毛门”、“缝肛门”就是你这类无知而无职业操守的记者在背后煽风点火的结果?今天,“八毛门”“缝肛门”所造成的伤害余波尚未完全退去,难道就为一己之私,要再造一个“裂隙门”来伤害更多无辜的人?该记者自诩为民**,自觉为弱势的患者发声。其实,他最终伤害的人包括这个患者。李先生在记者的追踪报道下,自觉得理,在偏执的路上越走越远。甚至提出在上级部门和公证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动物实验判断裂隙灯致眼外伤的可能性。这简直匪夷所思!这跟要求验证超声检查对胎儿致伤的可能性一样可笑!我们可以不懂科学,但不要随便质疑科学、否定科学。可悲的是,该记者并未对走向偏执路上的患者施以援手,反而推波助澜,使其在偏执道路上渐行渐远!某天,某患者手持尖刀刺向了曾为他诊治的医生,然后,终身一跃,了结此生!这样的悲剧我们还陌生吗?难道还要让他重演?这就是该记者想要的结果??

准确、客观地报道新闻,是媒体人必备的素质,否者就不配做新闻工作者。尤其是科学内容的新闻。科学来不得半点虚假,科学报道必须坚持这一操守。在今天浮躁的风气下听风就是雨,盲目跟风是不可取的,而在一些事件热炒的时候,保持冷静的观察和思考就更为重要。在互联网时代,勿以争时效而牺牲真实性,勿以争轰动性而牺牲科学性,这是媒体人应该把持的。做到“坚持、保持、把持”,对事实进行谨慎求证,仔细核实,才能使报道准确、客观,使媒体公信力不会遭到损害。

在写这篇文章的之前,一条消息正在朋友圈疯传:在被他全心救治的患者持续辱骂、纠缠数月之后,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周晓辉于年3月31日自杀身亡!英年早逝,令人惋惜!惋惜、痛心过后,很多人不禁要问:这样的悲剧为什么会不断上演?是谁造成了今天势同水火的医患关系?我们的舆论在其中扮演了怎样的不光彩的角色?我们的有关部门在这几个月都做了哪些工作?这些开放性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人抚心自问。如何保护好善良的医生,让医患关系重回互重互助的最初是当今社会一大课题。诚然,这一课题涉及方方面面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加以改革和推进。不过,手握话语权媒体应恪守新闻人职业操守,谨记自身的社会责任;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出手介入;医生牢记希波克拉底誓言,坚守医德;患者少臆测,多信任。这些应该是基本的要素吧?但愿悲剧不会再重演!

小编后记

小编我不是眼科专家,但是人生中也曾经本院医师裂隙灯检查无数次,目前尚未发生“被裂隙灯伤害事件”。

对于晶报记者说的哪篇文章,我也想问其你每天朝向当空的太阳看分钟,持续一个月可以再次去检查下视力是否遭受损伤?裂隙灯检查是否可能每天检查患者分钟,持续一个月?

偏执患者无处不在,我也听说过某视网膜脱落患者用三十年党龄保证,其手术时看到医生手术时在其视网膜上划了个“K”字,我觉得精神科医生最好给我们临床医师做个科普,如何识别偏执型患者,如何和偏执型患者沟通,如何给偏执型患者进行医疗。

最后,放点百度资料,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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